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秋季城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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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秋季

城区学校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1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年秋季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年,我市城区户籍“小升初”将继续采取对口直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安排入学。因疫情影响,今年将城区户籍迁入截止时间延长至年7月17日。

2.学校在确保城区户籍生源入学的前提下,若有学位余额,将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3.录取资格不得变更或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且取消该生中考招生定向生资格(9月1日前,放弃城区初中校录取资格,回户籍所在乡镇中学就读的除外)。

4.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入户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益。

5.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6.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不参加城区其他初中校招生(不含民办初中自主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直升对象入学安排后,若有学位余额,可继续招生,直至计划完成。

7.从年秋季起,建瓯一中恢复初中部,建瓯四中整体整合到建瓯一中初中部。

二、城区户籍(含瓯宁户籍)学生招生办法

1.旧城区各小学城区户籍(含瓯宁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实行多校划片抽签和自主选择竹海学校、芝华中学或高铁新区实验学校就读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下同)。

在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建安中心小学、芝山中心小学、通济中心小学、一中附小就读的城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申请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建瓯三中(以下统称“城区三校”)就读的,按三所学校招生计划数比例,采用“城区三校”抽签方式安排入学。7月31日-8月4日在原就读小学抽签。

申请就读竹海学校、芝华中学或高铁新区实验学校的,监护人于7月20日前填写《城区户籍毕业生竹海、芝华、高铁七年级入学申请表》(附件3)后,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一同送原就读小学审核。7月24日确定录取名单。

2.第二小学、建州小学城区户籍(含瓯宁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实行片区初中校对口直升入学和参加“城区三校”抽签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

申请竹海学校、芝华中学或高铁新区实验学校就读的,监护人于7月20日前填写《城区户籍毕业生竹海、芝华、高铁七年级入学申请表》(附件3)后,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一同送原就读小学审核。7月24日确定录取名单。

申请“城区三校”就读的,按三所学校招生计划数比例,采用“城区三校”抽签方式安排入学。8月5日在原就读小学抽签。

3.城区户籍第二批入学对象及招生方式。

在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本市乡镇小学和建瓯辖区外小学就读的城区户籍(含瓯宁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属“城区户籍第二批”对象。

此类对象申请城区学校就读的,监护人于7月20日前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填写《“城区户籍二批”七年级入学申请表》(附件4)。

申请“城区三校”就读的,按三所学校招生计划数比例,采用“城区三校”抽签方式安排入学。8月6日下午3:30在第一小学抽签。

申请竹海学校、芝华中学或高铁新区实验学校就读的,7月24日确定录取名单。

特别提示1:城区各小学瓯宁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在确定安排至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建瓯三中、竹海学校入学后,不得要求返回芝华中学或高铁新区实验学校入学。

特别提示2:建瓯市辖区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城区户籍入学申请对象,在现场报名确认时,除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由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4.城区户籍生申请就读我市乡镇中学。

监护人于7月18日前向有关的乡镇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乡镇初中学校应在7月20日将名单汇总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此类学生录取后不再参与其他学校招生,若初中阶段需中途转回城区就读,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学习但不享受中考招生定向生资格。

三、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各校应根据以下随迁子女招生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七年级随迁子女招生细则,并于招生工作开始前一周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1.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及录取原则。

年秋季我市七年级随迁子女接收学校为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建瓯三中、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芝华中学。以上学校在安排城区户籍学生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报名时(报名条件见附件8),每人限报一所学校,重报者取消资格。若报名人数在接收学校学位余额数之内直接安排入学;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学位余额数,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学校招生。符合条件但未抽中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城区尚有学位余额的学校申请入学,也可选择回户籍地初中校就读。

具有第二小学、建州小学学籍的六年级随迁子女毕业生,若需申请在城区初中校就读的,申请学校为芝华中学、高铁新区实验学校;也可选择回户籍地初中校就读。

2.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随迁子女毕业生。

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随迁子女毕业生,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就读,也可选择回户籍地初中校就读。

报名方法和材料提交。7月20日前,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随迁子女监护人应向原就读小学领取《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小升初”入学确认表》(附件5),填写完整后交原就读小学。7月24日确定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名单。

3.随迁子女优先批招生报名方法和入学安排方式。

(1)“城区三校”随迁子女优先批。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建瓯三中不接受优先批指定学校的报名申请,将采用统一报名、统一抽签的方式,按三校招生计划数比例安排入学。网络报名学校选项为“城区三校”。申请对象为符合优先批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含第二小学、建州小学、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8月7日至8日,监护人通过扫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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